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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协会章程

【字号 】 发布时间:2013年1月27日 打印本页
 
 
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协会章程
(RUC EMA)
 
 
一、协会名称
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协会
英文名字: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Enterprise Management (简称:RUC EMA,网站:www.rucema.com
二、  协会愿景
   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管理组织,塑造终生合作的事业伙伴。
三、协会宗旨
     企业管理协会是中国人民大学团委注册的学术性、研究性、创新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高端社会团体。聚集优秀的在校博士生、硕士生(部分优秀的本科生)、在校教授、在职学历的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层,整合高校、政府、企业和产业资源与渠道,推进学术科研、产业观察、管理交流和社会实践、产业投资、政府政策跟踪等能力提升,为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创造条件,增强社会实践能力,推动协会成员职业生涯的实现,促进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。
四、协会价值观
协同、实践、创新、发展
五、 协会活动
1、活动范围
    主要包括:银行、保险、融资租赁、期货、证券与基金、人力资源、企业管理、流程管理、产业研究,战略规划、资本运营(含IPO)、仓储管理、公共关系、绩效考核、信息化建设,等等。
 2、活动方式
(1)例会和论坛:定期例会、案例讨论、跨校交流、企业实践等方式,进行企业管理方面的学术交流和探讨;
(2)企业家交流:组织在校学生和企业管理者间的面对面交流、互动,增进管理理论和实践的融合,同时,组织到企业进行参观、交流,实地了解企业管理流程;
(3)案例和管理实践:引进社会实践活动,组织协会会员为企业撰写管理讲座、进行企业管理者管理培训、邀请企业高层管理者来校做管理演讲;
(4)会刊和课题研究:设立电子会刊和书面会刊,开设“企业管理”研究互动,构建稳固的社会资源和管理平台,解答协会会员与企业疑问,拓展各级政府和企业产业研究、管理辅导、投资服务、员工培训等,推动会员之间的资源共享,提升协会品牌和社会影响力;
(5)资源整合:建立和充实协会资源,完善协会会员通讯录、政府和企业资源通讯录,以及现代联系网络(QQ群等),扩展协会人脉和社会资源,建立跨高校、人大校友、政府官员、企业家之间的情感与事业联系平台,开辟产业与政策解读、管理实践、培训与相关服务项目,为会员提供实习、项目咨询、毕业就业、结交朋友、共谋所事业、共促发展的渠道;
(6)品牌推广:建立社会媒介(电视台、门户网站、报纸、杂志等)密切伙伴关系,作为会员发表文章、探讨管理课题、扩大协会影响的主要载体,进行互动研究。扩大协会社会影响,提升协会美誉度;
(7)创收实践:举办有偿讲座、校园营销,开展报纸/杂志等专题访谈、企业冠名赞助、企业校园招聘代理等活动,为协会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,同时锻炼会员;
8、平台打造:以协会为载体,进行战略规划、品牌打造的实践,利用协会网站等渠道,逐步打造协会品牌形象,完成协会的神圣使命。各界会员要制定协会战略发展计划,稳步在全国著名高校建立企业管理协会,尽快形成全国高校企业管理协会联盟,试行协会运作的准商业化,整合全国名校的资源,更好的为会员服务。
六、协会组织机构
1、会长和副会长设置
协会设立会长1人,副会长2-4人, 其中:经会长提名。顾问委员会确认,可以指定1名副会长兼任协会的常务副会长。
2、协会职能部门设置
协会部门:综合管理部、人力资源部、 金融投资部、企业管理部、社会实践部、公共关系部、财务会计部、信息网络部等部门。
各部门设部长1名,副部长1-2名。
3、会长和部门职责
(1)会长、副会长职责
协会会长:负责协会的发展规划和综合管理、重大事项协调,审核协会年度费用开支计划,监督财务收支和重要人员变动,审查各部门工作业绩,听取部长重要工作汇报,委托副会长处理有关事务,协调其他重要事项。
常务副会长:负责协会日常管理和工作落实,提交协会活动计划,协调、组织和监督各部活动,部署、落实具体工作,管理各部组织纪律,安排材料印发及综合事务、处理协会日常事项。办理协会会长授权办理的重要事项,向会长通告重大事项。在会长缺席时,经授权,暂代相关职责。
副会长:协助会长处理相关事务,在会长授权下,处理特殊事务。会长因事外出,暂时不在协会时,经会长委托,暂代会长职务。
(2)各部长职责
制定本部门的管理交流、学术讨论和实践计划,进行初步筛选、发展和严格筛选本部会员,做好日常管理,对人员加入或退出向人力资源部门审批、备案,定期提出本部门的活动课题或实践项目,提报副会长,讨论通过后组织落实。搞好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,维护组织纪律和对外形象,对协会活动随时提出好的建议,做好协会的其他工作。
各副部长:协助部长做好本部门的工作,认真做好部长授权管理的事情。在部长因事外出时,经授权代理本部的事项。
(3)部门职责
协会各部门的职责如下:
1)综合管理部:隶属常务副会长管理,主要承担日常办公室事务和财务会计部门的相关事务,积极做好协会的会务安排、文件印发、督察督办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,及时向分管会长反馈情况。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,维护协会的工作秩序。做好物品和经费管理,开展与企业财务总监交流、秘书经验交流等活动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、财务管理等咨询项目。
下设办公室和财务会计处。
办公室:负责会议和活动协调、部署,制度制定、协会档案保管,物品保管、协会宣传、电子会刊出版等。协调协会各部门,督促落实相关企业管理交流、部门会员社会实践、创收奖励办法等。牵头制定年度、季度协会活动计划,负责日常活动落实、购买必需的活动用品、复印协会材料、购买活动用品、部署会场、印发通知等。督察督办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,及时反馈有关秘书长或部长,编发日常工作简报或会议纪要。认真贯彻会长(秘书长)安排的重要事项,协调运作跨部门的事项,做好协会各部门的有效协调和沟通。积极做好本部门会员的沟通交流、个人发展、日常管理和考核等事项。
财务会计处:编制、提报和下达年度各部门协会费用创收和开支预算,按月/季进行通报考核,重点进行企业财务管理探讨、会计处理技巧研究、财务分析和项目管理研究,积极联系企业财务总监、会计高层等专题讲座和相互交流,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和帐务处理。对协会的年度经费进行预算,下达各部门协会费用收入计划,定期督促和通报。对日常协会开支进行报账、记账。做好本部门会员的发展、日常管理和考核,做好协会安排的其他事项。
2)战略规划部:主要承担协会的发展战略、品牌推广、日常活动宣传、媒体品牌和活动推广、网络维护、校内宣传、校就业中心(商学院、团委)工作定期汇报、部门宣传指导和考核,企业相关交流、电子商务探讨等职责。对外开展企业战略交流,引进战略咨询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咨询项目等。
下设品牌策划处和信息系统处。
品牌策划处:负责协会发展的战略规划、电子会刊和品牌推广,牵头组织协会的各项宣传工作,做好协会讲座、培训等专题的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张贴,协助信息系统处网络上宣传,对协会的活动进行现场报道、录像和宣传,进行协会和其他高校、企业间的宣传互动等活动。沟通学校有关合作部门,每月(定期)报送校团委协会活动报告及相关资料,主持大型的管理论坛或者活动。在条件适合的时候,主编协会企业管理类报刊,进行对外品牌宣传。进行企业品牌建设管理咨询等项目
2)信息系统处:重点负责协会网站、bbs、QQ群、社会门户网站等网络维护、完善和协会宣传,建立会员论坛、完善协会沟通网络,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报道、宣传。进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研究、电子商务实践和其他IT行业内交流,邀请相关行业的高层来校座谈或到企业交流,提升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能力等。进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咨询等项目。
3)公共关系部:主要承担协会外部资源的维护、校内合作单位的沟通、协会顾问和往届会员的关系维护、积极拓展新的外部合作单位、实习基地、就业渠道,维护和建立外部高校互动。组织协会内会员的文体活动,管理协会的篮球队等,活跃会员的文体生活。开展企业公关危机处理、企业管理等咨询项目。
下设共公共关系处和文体处。
 对外关系处:重点负责协会外部形象维护、组织各类交流活动,建立和维护协会已有的协会校内合作单位、企业和新闻媒体的关系网络,搞好协会外部沟通,积极开展跨院、各高校和企业管理者沟通和联系。做好各类外部协会的交流接洽。
文体处:做好协会交流和联谊,组织户外活动,做好跨学院、和各高校、企业、社会团体间的文艺和体育交流,以文体为桥梁,增加对外沟通资源。积极做好协会内部会员各类球赛、郊游、歌咏比赛,组织协会日常聚会。开展与企业的大型活动与商业化运作项目。
4)人力资源部:主要负责协会干部任用和调配,负责会员档案归档,会员管理、人事考核、负责引进外部人力资源专家讲座与交流,建立外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实习、实践平台,制定协会人力资源管理办法,对协会会员、门工作进行考核管理,进行完整保管和立档,建立交接、备案等管理制度。负责年度新会员的招聘和任用、部门的绩效考核公布等。开展企业人力资源建设、绩效考核等管理咨询项目。
5)金融投资部:重点负责银行、保险、基金、证券、期货、股市等政策研究和对外关系维护,拓展社会化实践和管理咨询项目,以及和这些部门、行业的外部联系,建立和维护密切的社会关系网络,搞好与其他部门协作。
6)企业管理部:组织“内部管理论坛”,组织研究企业管理技能,建立和维护相关行业关系网络,做好协会内资源共享。引进著名企业高层的管理座谈或讲座。联系外部企业管理咨询实践项目,提供会员实习和交流的渠道,建立和扩大企业关系网络。进行企业管理咨询项目,开展企业培训实践。
7)社会实践部:重点面向外部企业、单位,引进社会资源,扩大会员社会的实践合作单位和渠道,整合协会内各部门的社会资源,利用相关资源进行协会经费筹集,为协会和会员创收提供支持。开展相关著名企业讲座、品牌营销管理咨询等活动。组织实践活动和管理项目。
七、会员管理
1、会员申请
    申请加入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面条件:
   (1)具有管理类、金融类、人力资源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中国人民大学在校学生,或往届毕业的校友(优秀的本科毕业生、其他优秀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也可申请加入);
   (2)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或者兴趣、爱好;
  (3)对协会有较高的认同感、参与意识强,有奉献精神;
  (4)愿意结交朋友,相互尊重,相互支持,诚实守信;
  (5)具有很强的责任感、个人信用、组织纪律、奉献意识和团队精神;
   (6)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2、会员的加入和退出:
   会员加入,要符合规定的条件,填写规定表格,并经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领导审查。
    会员退出,分为主动退出和考核退出。主动退出的,办理相关手续和内部声明。对于有损协会形象、缺乏责任感和信用、不符合协会宗旨的会员,考核不合格的会员,履行一定的管理程序,予以辞退
3、会员权利、义务:
(1)会员权利:对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协会活动的参与权;协会例会的发言权和建议权;对协会共有资源的使用权;协会申报进入与有序的退出权,等等。
(2)会员义务:遵守协会章程,履行岗位的职责;遵守协会纪律;搞好相互协作,增强团队意识;维护协会声誉;做好协会安排的工作,积极参加协会活动;主动引进有价值的资源;参与协会组织的课题和实践项目,遵守协会其他规定。
4、会员培训
新入会会员,必须系统学习协会章程,经审核合格后成为正式会员。所有会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协会章程。精读《一分钟经理人》、《没有任何借口》、《个人的管理》、《绩效管理》等管理名著,领会其中的管理精髓。
5、组织纪律
协会会员要以协会章程为行动准则,严格遵守协会管理纪律,按照工作部署,按时参加协会活动,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。
严格执行请假制度。协会会员有特殊事情(如:学校安排长期外地实习、学院考试),不能参加协会或部门安排的活动,会员要事先向部长请假(可发短信或打电话),部长要事先向分管会长请假。无故缺席连续3次及以上者;或者虽然事先请假,但没有合理理由,连续3次及以上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出,予以除名。对于不服从协会活动安排,诋毁或者损害协会名誉,不利于协会内部团结,造成一定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,一经查实,予以撤职或则除名。
八、协会选举与换届
1、会长和部长选举
协会会长经全体会员公开选举、重点推荐,提报协会顾问委员会审查通过后,提交学校团委备案。各部长可采用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,或公开竞聘,经协会政副会长集体研究后,表决确定。
协会会长和各部长(含副职)换届每2年举行一次(特殊情形,可提前举行),采取部门推荐、民主选举、委员会讨论确定的办法,缺额经研究后增补,或者空缺。年度中间,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能正常承担岗位职责的,经协会会长提名,获顾问委员会推荐,可调整或更换。
2、协会换届
原则上,协会每2年进行1次换届。在临近毕业半年之内(毕业前一年的12月份前),应届毕业生(会长)逐渐退出主要的管理岗位,提前选好有培养潜力、符合协会领导层要求的接班团队,推荐给顾问委员会审查和研究,通过一定考察程序,做好新老交替和协会资源、各类名录、宣传资料、综合管理、财务帐务与相关工作的传承与交接。
(一)管理层选拔考核标准:
协会选拔会长部长的标准依据“五力模型”:认同力、创新力、绩效力、领导力和执行力。
对协会长期没有贡献(缺乏奉献行为、部门职责履行不利、企业管理交流和创收无明显成效、不能提供会员实习和就业渠道等)、工作拖拉、推诿扯皮、管理混乱、活动参与率低、部门会员流失率高、缺少团队精神的,经部门或协会1/3以上会员、会长提出,经协会常务委员会讨论表决,对部长/副会长予以戒勉或调整。年度中间,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能正常承担岗位职责的,经协会常务委员研究,予以调整或撤换。
协会长期存在上述情况的,顾问委员会有权要求协会限期纠正。拒不纠正或整改无效的,撤销协会现任会长的职务或降职使用。
对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,破格任用。
(二)优秀会员考核标准:
协会成员分三类:找死的人(敢于创新、勇于奉献、强烈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)、等死的人(创新不足,忠诚信赖,执行力强、有奉献精神)和怕死的人(投机取巧、寻找借口,缺乏创新和忠诚度,没有执行力和个人信誉、没有团队意识)。
协会对于优秀会员的评价标准:鼓励会员成为第一类人(找死的人),积极推动第二类人(等死的人)成为第一类人,鼓励第三类人(怕死的人)成为第一、二类人,对于无法成为第一、二类人的会员,协会予以淘汰。协会选拔第一、二类人成为各级管理者。
3、管理层选拔条件和选举程序
(1)申请条件
协会会长(副会长)、部长,必须是那些符合“五力模型”(认同力、创新力、绩效力、领导力和执行力)的人,高度认可协会章程,具有奉献精神和事业心,具有大局观念和团队意识,敢于创新,勇于担责,能为协会做出突出贡献和绩效,领导力强,执行力好。
(2)选拔程序
协会会长由上届会长或顾问委员会提名,或经2/3以上部长、会员提名,民主测评合格,选举产生,并报顾问委员会审核同意,公布任命。
 副会长经会长提名,协会会员表决,多数同意(2/3以上),选举产生。
各部门设原则上部长、副部长应由来自各学院的协会会员(其中,某一学院的部长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70%)担任,以利跨学科的管理交流和会员构成。部长的选拔采用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方式,民主推荐,选举产生。副部长由会长、部长推荐,或部门内选举产生。协会各管理层换届每2年举行一次(特殊情形,可提前举行,硕博连读等情况可以连续担任协会的管理岗位)。往届会员,经申请,可作为荣誉会员参加协会活动和管理工作。
(四)对会长、部长和部门的考核:
按照“五力模型”的原则,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,重点考核会长、部长等管理层和各部门的基本职能、忠诚度、团队意识,领导力、队员稳定率和满意度、工作绩效、执行力等指标,实行定期公布,动态管理,按绩效选拔和调整任用的良好晋升管理机制。
(五)协会特殊贡献奖和优秀会员奖的评定:
协会设立特殊贡献奖和优秀会员奖,用于鼓励对协会做出特殊贡献的会员和工作扎实、具有领导力、执行力和团队意识的会员。该奖项2年一评,获奖人员授予证书,纳入协会终身会员名册。
九、协会经费管理
   1、经费来源
协会经费创收工作由会长全面负责和组织。协会经费主要来自校团委拨付、会员筹集的必要费用、开展活动创收、企业赞助、会员个人捐款、协会基金、协会拓展管理咨询和培训业务带来的收入,等等。
2、财务管理
  协会经费的报销和现金管理职责在财务会计部,设会计、出纳两名,岗位分离,分别负责经费账户的管理和帐务记载。
费用开支范围:必要材料的印发、协会活动必要的、横幅印刷、网络运行,等等。
日常开支由财务会计部部长提报计划给综合管理部部长会签,经协会会长同意后执行,以发票为准(收据等要特殊审查、由出具人签字、预留电话)报销须经经办人、财务计划部部长、综合管理部部长和会长三签,方可报销。
协会顾问委员会每年度听取协会会长关于财务开支的专题汇报,并有权检查、监督和纠正财务纪律的执行与实施情况。
实行预算制管理:经费报销和现金管理职责在综合财务部,分设会计、出纳,负责经费管理。定期编制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,定期下达指标,定期考核和管理,定期检查监督。
实行创收鼓励考核机制:对部门和个人做出的费用创收,给与部门或个人一定比例的返还鼓励,用于部门或个人活动。做出特殊贡献的,单独奖励并升职。
费用开支范围:协会必要材料的印发、协会活动必要的限额内的必要招待(提前审批)、横幅印刷、网络运行,等等。
费用审查:每学期内,由会长安排副会长和相关部长组成审核小组,对费用收支审核一次。经协会荣誉会长或2名及以上顾问提出,可对协会的费用收支进行专项审核,确保符合章程规定。违规开支者,严肃处理。触犯刑律的,承担相应后果。
十、顾问委员会和理事单位
1、设立目的
为了推动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传承,提升协会的品牌和影响力,成立协会顾问委员会,顾问委员会实行会长负责制。
协会设立顾问委员会,由协会荣誉会长、顾问、荣誉会员和往届会员等组成。协会荣誉会长担任顾问委员会会长。顾问委员会协助协会进行协会顾问、理事单位、荣誉会员的关系维护、沟通和审查,对协会进行战略指导、考核监督,帮助协会开展各种重大活动,引进有效社会资源。
顾问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或活动,分析与评估协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,考核、监督协会业绩,对协会提供必要的外部支持。
  2、组织体系
     顾问委员会会长由协会首届会长担任,设立秘书长和常务秘书,其中:秘书长由协会往届的优秀会长、副会长和会员择优选出。各届优秀的协会会长、副会长或部门部长,经过本人自荐和他人推荐,经过研究审核,可担任协会顾问委员会常务秘书长或常务秘书。
    顾问委员会对协会的愿景和使命、协会发展战略、协会章程修改、协会设立、变更和撤销、协会会长换届、在校协会业绩考核、协会财务管理与监督等重大事项,进行管理和监督。同时,每年召开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,听取在校会长和成员的活动汇报,组织讨论协会的重大事项,指导或帮助解决重大问题或困难,进行重大决策和确定协会班子的重大调整等。同时,设立由常务秘书长牵头的顾问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,具体负责顾问委员会的重大事项、往届会员的联系、在校协会班子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督促与监督等。
3、顾问委员会和在校协会的关系
 顾问委员会是往届协会长、副会长、部长、已经毕业会员、协会顾问等组成的协会重要支撑 、监督和指导机构,也是协会常态化、健康发展的基础。
协会会长换届、业绩考核、重大问题纠正、往届会员和社会资源连接等是顾问委员会的核心职能。顾问委员会有权对协会会长和管理班子的业绩进行监督、指导、考核和纠改,有权调撤不称职的会长和副会长,等。协会顾问委员会每年对协会现任会长/副会长进行资格审核和监督,对发生重大失误、违反本章程或有损协会发展的行为,提出纠正建议,后果严重,或者严重偏离协会章程的,责令纠正,撤职,或建议协会予以重新选举。
    顾问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和理事、顾问等岗位和职能部门,秘书处日常对接协会的日常活动,并督促协会履行必要的职责,督促和监督协会定期(至少每季度一次)向顾问委员会书面或当面汇报、沟通协会的整体活动计划、协会管理情况、重大任命,以及重大的活动与决策,等。
4、协会顾问和理事单位
为扩大协会资源,拓展协会的合作伙伴,保持协会持续发展,对特殊贡献的人才和外部资源,设立协会荣誉会长、顾问、荣誉会员、理事单位等特殊职位。
对协会有突出贡献的协会领导,企业界有较高管理职位和工作经验、对协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管理者、学校领导,可聘任为顾问或优秀会员。
协会顾问的聘任由协会研究推荐,报顾问委员会申查同意,方可聘任。优秀会员必须是对协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,或往届人大毕业的校友、社会上具有较高职位、能够给协会带来较大资源的企业(政府管理者)。
往届离校的协会会员,经本人申请,可作为协会荣誉会员,荣誉会员要对协会提供各种资源和外部支持,关心协会发展。
顾问委员会对协会现任会长、荣誉会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、监督,对发生重大失误或有损协会发展的行为,提出纠正,后果严重或严重偏离协会章程的,提交协会投票重新选举。
协会新聘的顾问、荣誉会员,必须严格条件,提前抄报协会顾问委员会审核通过,可由现任会长发聘任书。协会荣誉会长、顾问、荣誉会员隶属于协会顾问委员会管理,编入协会会员名单手册内。协会每年3月和11月上旬要分别将协会半年度的活动情况和重大决策报顾问委员会。
协会理事单位:对协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,由协会讨论并正式推荐,经协会顾问委员会研究通过后,相关企业可聘为理事单位。
十一、章程修改及其他
协会章程的修改:经协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(含)提出,经2名以上(含)协会会长、副会长书面提出,或者与社团管理规定有冲突的,以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,可以进行协会章程的修改。
协会章程的修改,经协会成员讨论后,由协会会长书面提交协会顾问委员会研究和讨论决定,并公布实施。
协会的变更、撤销等重大事项,操作程序与协会章程修改的程序相同。 
十二、本章程自即日起实施,未尽事项,经协会讨论决定,提交顾问委员会研究、审议后,予以补充、修正。 
 

注:版权所有,不得抄袭。协会联系邮箱:rucema@126.com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.09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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